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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自行支付了费用请问是否还能报销

2023年11月27日 16:00:20 来源:市民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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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其本人在9月26号门诊就医时,自行支付了门诊费用,请问是否还能报销?能报销多少?(黄山市人民医院门诊,9.26日拍ct花费1200元)

屯溪区医保局回复如下: 经电话了解,反映人项某为屯溪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于2023年09月26日在黄山市人民医院产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因忘带医保卡,未即时结算,用个人现金支付,医保信息系统数据未显示9月26日在黄山市人民医院就诊医疗费用结算信息。经屯溪区医保中心与市医院协调沟通,参保人员可将发票送至黄山市人民医院窗口重新按门诊共济待遇进行结算,也可将发票、社保卡或银行卡复印件送至屯溪区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反映人表示满意。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黄山市屯溪区医疗保障局联系。 联系人:曹雪娇;联系电话:2596507。


编辑: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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